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发布的T/CESA 1093—2020《投影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SA》制定。T/CESA 1093—2020《投影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2020年07月07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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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81XW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指导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国际合作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志宏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 邮编 : 100036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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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SA 1093—2020 | ||
中文标题 | 投影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
英文标题 |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green factory in projector manufacturing industr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93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20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6月20日 | ||
起草人 | 杨宇涛、李胡升、杨檬、孙言丽、李伟军、曾进重、邓波、范国新、王昕、杨震、姜涛、冯晓曦、张利利、蔡海涛、陈易 |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明基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投影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以下简称评价)的原则、方法、指标体系及要求、程序和报告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具有投影机产品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进行评价。 工厂生产的投影机产品是以投影为主要功能,高压汞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的液晶显示(LCD)和数字光学处理(DLP)投影机,也包括例如生产固态光源投影机和以硅基液晶(LCOS)为显示器件的投影机。 其他生产具有投影功能产品的工厂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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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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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7/7 14:32:40 | ||
*由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于2020/7/7 14:32:4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7 14: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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