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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农业新技术推广协会自我承诺

  南通市农业新技术推广协会发布的T/NANTEA 0002—2019《植保无人机喷雾防治水稻病虫作业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ANTEA》制定。T/NANTEA 0002—2019《植保无人机喷雾防治水稻病虫作业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南通市农业新技术推广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南通市农业新技术推广协会
2020年07月0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南通市农业新技术推广协会
登记证号 51320600MJ69004639 发证机关 南通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学术交流、农技推广、技术服务、试验示范、观摩培训、办刊、信息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孙娟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36号 邮编 : 226001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NANTEA 0002—2019
中文标题   植保无人机喷雾防治水稻病虫作业规范
英文标题   Safety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of Spray Control of Rice Diseases and Insects by Plant Protection UAV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A011 谷物种植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24日
实施日期   2019年03月01日
起草人   蔡银杰、丁晓辉、孙娟、冯成玉、易红娟、焦阳阳、?唐卫平、郑兴国、曹云英
起草单位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南通鱼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市农业新技术推广协会、海安市植保植检站、南通市通州区植物保护指导站、海安焦氏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海门市植保站、南通大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保无人机喷雾防治水稻病虫作业前准备、现场作业、作业后维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稻纵卷叶螟、稻飞虱和水稻纹枯病的防治作业,水稻其他病虫害防治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四旋翼植保无人机的安全作业,八旋翼植保无人机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3 作业前准备
3.1 植保无人机要求
植保无人机须符合AC-91-FS-2015-31的相关规定和NY/T 3213相关要求。
3.2 飞行范围要求
飞行范围严格按照作业方案执行,飞行距离控制在视距范围内,同时了解作业地周围的设施及空中管制要求。
3.3 作业区块、操控人员、气象要求
作业区块、操控人员、气象条件须符合T/NANTEA 001-2019 3.3、3.4、3.6相关规定。
3.4 水稻病虫防治适期和防治指标
3.4.1 水稻病虫的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结合田间病虫实际发生情况和植保部门病虫预警,确定防治适期。
3.4.2 稻纵卷叶螟的防治标准须符合NY/T 2737.1的要求;稻飞虱的防治标准须符合NY/T 2737.2的要求;水稻纹枯病的防治标准须符合GB/T 17980.20的要求;水稻二化螟、稻瘟病和稻曲病的防治参照附录A执行。
3.5 农药要求
3.5.1 所喷施的农药为农药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格产品,符合NY/T 1276和GB/T 8321.1-8231.9的规定。
3.5.2 选择能适合植保无人机喷雾要求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对环境影响小、对天敌安全的药剂品种。
3.5.3 药剂根据水稻病虫的抗性治理原则,科学轮换、混配使用农药。
3.5.4 选择在低容量航空喷洒作业的稀释倍数下,能均匀分散悬浮或乳化的药剂,剂型的选择以及农药混配方法和原则,参照T/NANTEA 001-2019 3.5.2的规定执行。
3.5.5 选择在低容量航空喷洒作业的稀释倍数下,对水稻生长无不良影响的药剂,避免使用在该浓度下有造成水稻异常生长或减产等风险的药剂。
3.5.6 药剂的选择可参考附录B。
3.6 作业方案和设备准备
作业方案和设备准备按T/NANTEA 001-2019 3.7、3.8的规定执行。
4 现场作业和作业后维护
现场作业和作业后维护按T/NANTEA 001-2019 4、5规定执行。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0/7/6 11:09:53

*由南通市农业新技术推广协会于2020/7/6 11:09:5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6 11: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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