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发布的T/ZAII 023—2020《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分类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AII》制定。T/ZAII 023—2020《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分类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2020年07月0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80122P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搭建物联网交流、合作、创新平台,开展相关领域标准研究、制定发布和技术服务,开展培训交流、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纪卫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云栖小镇山景路7号润丰产业园2号楼501室 | 邮编 : 310012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AII 023—2020 | ||
中文标题 | 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分类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s for intelligent connected vehicle open test road classifica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3.080.01 道路工程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44 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7月01日 | ||
起草人 | 车海翔、刘丰军、贾俊飞、薛晓卿、刘梦、范英豪、朱慧、王恒、陈紫媛、朱永东、顾侃、吴海卫、黄武陵、王琳、宋浩然。 | ||
起草单位 | 浙江赛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之江实验室、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阿里巴巴达摩院(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新奇点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的公路、城市道路等机动车可通行道路的分类,可作为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选取的依据。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的一般要求和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分类等内容。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0/7/2 15:17:09 | ||
*由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于2020/7/2 15:17: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2 15:17:09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