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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士创新发展促进会自我承诺

  广东博士创新发展促进会发布的T/GDBCH 001—2020《有效技术需求挖掘及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BCH》制定。T/GDBCH 001—2020《有效技术需求挖掘及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博士创新发展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博士创新发展促进会
2020年06月09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广东博士创新发展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440000059957229Y 发证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学术研究、咨询论证、科技项目转化、建立博士创新平台及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倪向东
依托单位名称 广州博士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珠路203号1201 邮编 : 5106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GDBCH 001—2020
中文标题   有效技术需求挖掘及评价规范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I642 互联网信息服务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9日
实施日期   2020年07月15日
起草人   费红琳、倪向东、孙秀婷、胡幼华
起草单位   广州博士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技术需求挖掘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技术需求挖掘及评价对接服务活动。
主要技术内容   4 服务内容
4.1 需求挖掘
  通过行业分析、数据采集、技术研讨、企业家访谈进行的有效技术需求采集服务。
4.2 需求评价
  结合采集的创新数据及技术研讨结果,通过评价标准体系对需求进行全面评价的服务。
4.3 需求对接
  面向技术的供需双方,提供与对接相关的服务。
4.4 后续跟踪服务
  针对技术需求对接后,在将技术成果成功实现产业化过程所提供的配套支撑服务,主要包括创新方法培训、技术需求运营、科技服务支撑及合作过程辅助等,以保证科技成果的成功落地,真正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5 服务流程

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款。服务流程按确定的服务流程进行,其服务流程图参见附录A,主要包括:需求挖掘、需求评价、需求对接、跟踪服务。

5.1 需求挖掘
   通过行业分析、数据采集、技术研讨、企业家访谈(即企业诊断的方式),深入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
面向企业,通过走访、召开会议的形式,采集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需求,并达成书面或口头委托协议。
技术难题需求征集的信息应内容包括:需求名称、需求类别、需求内容、产学研合作要求、其他需求、拟投入资金、合作方式、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E-mail,见附录B。

5.2 需求评价
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对第一阶段采集的技术需求进行评估、识别、确认,最终形成一份切实可行、真实可靠的的技术需求信息表。其中,在建立企业技术需求的评价标准体系时,严格把握五条标准,即需求的完整性、可行性、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生产可行性,围绕这五大方向,从二十二个指标设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百分制计分,对企业技术需求进行全面评估、评分,可以更准确的判断企业的真实需求,见附录C。
5.3 需求对接
对采集形成的精准需求信息在线上平台进行数据入库,再通过线上、线下的创新资源平台进行匹配,筛选合适的技术供给方,技术供需双方进行选择,再组织技术供给方进行合作考察,专家进行技术评测、实地考察等,形成初步的合作可行性方案,初步促进合作合同的签订。
5.4 跟踪服务
跟踪服务是保证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形成产业化推广的重要环节,针对技术需求对接后,在将技术成果成功实现产业化过程所提供的配套支撑服务,主要包括创新方法培训、技术需求运营、科技服务支撑及合作过程辅助等,以保证科技成果的成功落地,真正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6 服务评价与改进

应定期或不定期的收集服务评价,对于服务不全面或不及时、服务过程不规范、委托人投诉及其他委托人认为不合格的现象,应及时制定措施,改进服务。
对于技术需求方和技术拥有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或矛盾,服务应以解决问题为目标,以规则程序为手段,以协议和文件约定为准则,公正合理地解除纠纷。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0/6/9 18:37:22

*由广东博士创新发展促进会于2020/6/9 18:37:2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6/9 18: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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