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预防医学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预防医学会发布的T/JPMA 006—2020《示范健康食堂评估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PMA》制定。T/JPMA 006—2020《示范健康食堂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预防医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预防医学会
2020年06月0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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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苏省预防医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704408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科普、业务培训、科技咨询与技术服务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汪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苏路172号 | 邮编 : 21000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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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JPMA 006—2020 | ||
中文标题 | 示范健康食堂评估规范 | ||
英文标题 | Assessment regulation of demonstration health cantee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11 医药卫生技术(词汇)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9 其他卫生活动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29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6月01日 | ||
起草人 | 谈立峰、孙樨陵、钱群梅、戴月、陈小岳 | ||
起草单位 | 常州市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示范健康食堂的评估原则、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流程、结果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示范健康食堂的创建及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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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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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6/1 15:06:18 | ||
*由江苏省预防医学会于2020/6/1 15:06:1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6/1 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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