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跆拳道运动协会自我承诺
内蒙古跆拳道运动协会发布的T/NTB 12—2020《跆拳道俱乐公益活动规范指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TB》制定。T/NTB 12—2020《跆拳道俱乐公益活动规范指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内蒙古跆拳道运动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内蒙古跆拳道运动协会
2020年05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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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内蒙古跆拳道运动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50000MJY368711C | 发证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交流合作,咨询服务,规程制定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正刚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聚隆长街89号 | 邮编 : 01001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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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TB 12—2020 | ||
中文标题 | 跆拳道俱乐公益活动规范指引 | ||
英文标题 | Guidelines on Taekwondo Club public welfare activiti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1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5月10日 | ||
起草人 | 冯世伟、宋旭雨 |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跆拳道运动协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是为进一步规范跆拳道俱乐部开展的公益活动,有效促进社跆拳道俱乐部公益活动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跆拳道俱乐部在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体育场馆、俱乐部实际状况制定本指引。本标准包含了公益活动的组织、规范、原则。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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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5/12 11:48:00 | ||
*由内蒙古跆拳道运动协会于2020/5/12 11:48:0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5/12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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