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数字贸易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国际数字贸易协会发布的T/ZIFA CC001—2020《浙江省绿色物流节能降碳评价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ADT》制定。T/ZIFA CC001—2020《浙江省绿色物流节能降碳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国际数字贸易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国际数字贸易协会
2020年04月2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浙江省国际数字贸易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34830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宣传政策、联络协调,咨询培训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戴从容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延安路466号 | 邮编 : 310006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IFA CC001—2020 | ||
中文标题 | 浙江省绿色物流节能降碳评价标准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10 环境管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04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1 生态保护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20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5月01日 | ||
起草人 | 黄炜、厉峰、张宇、魏丹青、戴从容、罗国正 |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国际货代物流协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3.1应按照运输型物流企业、仓储型物流企业和综合型物流企业进行企业分类。 4.3.2 应按照三种类型物流企业的绿色节能降碳指标进行核算。 4.3.3 企业的绿色物流节能降碳指标经核算后,指标先进程度均处于同类企业的前20%,可评定为绿色物流节能降碳领跑者企业。 4.3.4企业的绿色物流节能降碳指标经核算后,其中70%的指标每年优化5%,可评定为绿色物流节能降碳达标企业。 4.3.5绿色物流节能降碳评价工作可由全国性物流行业组织设立评价机构组织实施,实施时可根据本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0/4/20 14:30:03 | ||
*由浙江省国际数字贸易协会于2020/4/20 14:30:0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4/20 14:30:03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