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发布的T/STHZP 0011-2017《发用弹力素》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THZP》制定。T/STHZP 0011-2017《发用弹力素》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2017年06月1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5006681983608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活动范围。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桂谦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609单元 | 邮编 : 515041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
标准编号 | T/STHZP 0011-2017 | ||
中文标题 | 发用弹力素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Y42 化妆品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82 化妆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17年04月08日 | ||
实施日期 | 2017年04月28日 |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张忠伟、施昌松、夏冷、周生、洪胜保、崔凤玲、董鹏程、王明镜、郑如娟、刘英、杨志传、古玉龙、谢桂浩、郑木创、韩飞、赵虹、夏淳、林春梅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汕头市万邦化妆品有限公司、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奇伟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金奇精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润洁日化有限公司、广东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施露兰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蕾琪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新大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雅丽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宝贝儿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发用弹力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由高分子聚合物和护发调理剂等成分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用于滋润修护、亮泽塑型、使头发易于梳理或造型的美发用品。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发用弹力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等内容。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标准公告 | |||
---|---|---|---|
*由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于2017/6/15 10:41: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6/15 10:41:09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