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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发布的T/CRRA 0103—2020《塑料输液瓶(袋)回收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RRA》制定。T/CRRA 0103—2020《塑料输液瓶(袋)回收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2020年04月13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13000L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管理 国际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信息交流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许军祥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 邮编 : 100037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RRA 0103—2020
中文标题   塑料输液瓶(袋)回收规范
英文标题   Specification for the recycling of plastic infusion bottle (bag)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50 回收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0/09
国民经济分类   N772 环境治理业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实施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起草人   崔燕、王永刚、罗岩、李远梅、陈刚德、倪麟锋、何辉、胡明恩、陈然辉、董德龙、王福生、丁麒、张伟强、汤现春、张福军、顾章林。
起草单位   广州市万绿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天纵创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龙岩永新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重庆市虎贲医用输液瓶回收有限公司、广东康卫士医用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江苏康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博晟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湖南久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泽邦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灵春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河南华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京宁之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回收分会、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输液瓶(袋)的一般要求、收集要求、分拣加工要求、贮存要求、运输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塑料输液瓶(袋)收集、分拣加工、贮存及运输的全过程。 本标准不适用属于医疗废物的塑料输液瓶(袋)。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设置9个章节,具体包括:
(1)范围
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详细列出本标准使用时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对“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分拣加工”进行了界定。
(4)一般要求
对输液瓶(袋)产生机构(医疗机构)做出规范。
对回收利用企业做出规范。
(5)收集要求
对回收利用企业的收集活动做出规范。
(6)分拣加工要求
对废塑料的分拣加工提出规范操作、环保、节能等要求。
(7)贮存要求
对废塑料的贮存提出要求。
(8)运输要求
对废塑料的运输做出规范。
(9)环境保护要求
对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的环境保护提出要求。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0/4/13 11:24:55

*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于2020/4/13 11:24:5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4/13 1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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