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品牌促进会自我承诺
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发布的T/NMB 7—2019《农业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MB》制定。T/NMB 7—2019《农业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内蒙古品牌促进会
2020年03月3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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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内蒙古品牌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50000502703873X | 发证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品牌人才培训、品牌企业评价认定、交流合作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彦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路海东一号BI号楼8楼809室 | 邮编 : 01002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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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MB 7—2019 | ||
中文标题 | 农业品牌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Agricultural Brand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20.01 质量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5 质检技术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08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08月15日 | ||
起草人 | 刘珂、刘彦辰、林永亮、李阳、侯雁冰、邬冰泉、李岩、李红军、宣勇、刘小平 |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内蒙古绿色与有机食品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商务局、托克托县农牧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品牌的术语和定义、品牌分类、评价原则、评价主体、否决情形、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方法、标识使用、动态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品牌的评价工作。 | ||
主要技术内容 | 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方法、标识使用、动态管理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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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3/29 19:00:54 | ||
*由内蒙古品牌促进会于2020/3/29 19:00:5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3/29 19: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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