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CAS 354.3—2019《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家庭服务平台 评价技术规范 第3部分:室内空气环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S》制定。T/CAS 354.3—2019《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家庭服务平台 评价技术规范 第3部分:室内空气环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标准化协会
2020年03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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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41-6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秀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 邮编 : 100048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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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S 354.3—2019 | ||
中文标题 | 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家庭服务平台 评价技术规范 第3部分:室内空气环境 | ||
英文标题 |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of evaluation for intelligent family service platform based on big data - part3: Indoor air environment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7.1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06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07月06日 | ||
起草人 | 焦利敏、刘复鑫、曲宗峰、程永甫、矫晓龙、李燕龙、胡清华、李红伟、胡世龙、郭丽、亓新、潘权、边靖、李永梅、温燕斌、胡亚欣、冯长卿、曹秀霞、朱鹏飞、项伯龙、魏明然、马晓玉、伍宏文 | ||
起草单位 |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天津大学、国家智能家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基于大数据平台实现智慧家庭中室内空气环境场景的室内空气环境服务平台结构模型、功能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和评价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室内空气环境服务平台及室内空气环境工作站。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部分规定了基于大数据平台实现智慧家庭中室内空气环境场景的室内空气环境服务平台结构模型、功能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和评价方法。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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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3/26 11:45:01 | ||
*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20/3/26 11:45:0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3/26 11: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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