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T/ZSIA 001-2015《软件企业评估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SIA》制定。T/ZSIA 001-2015《软件企业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2017年05月0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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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649X7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产业咨询、评估,人才培训,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会展、会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吕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文三路90号科技大厦A408 | 邮编 : 31001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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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SIA 001-2015 | ||
中文标题 | 软件企业评估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Software Enterpris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020 信息技术(IT)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1 软件开发 | ||
发布日期 | 2015年08月12日 | ||
实施日期 | 2015年09月01日 |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蔡家楣、屠娇绒、王小号、洪琰、董祖琰、陈伟、张小孟、丁伟可、张平、吴晓蓉、司傅冰、柯海青、鲁佳、孔桦桦、汪建明、楼琼宇、王敬昌、张伟宁。 |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东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新世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银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贝尔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鸿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软件企业在企业资质、研发能力、经营收入、质量保证、软件产品和企业诚信等方面的要求,亦规定了软件企业的评估要求和评估结果的应用及软件企业评估机构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软件企业的评估。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软件企业要求 1.1 企业资质要求 1.1.1 具有依法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资质。 1.1.2 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并正常运营。 1.1.3 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1.1.4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1.2 研发能力要求 1.2.1 软件企业应当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加强软件开发环境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建设,改进软件开发过程,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1.1.6.2 企业应对所出具的企业经营财务情况、软件产品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 1.6.3 企业应认真妥善处理客户的投诉,持续改进客户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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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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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于2017/5/4 13:35:0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5/4 13: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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