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质量检测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海南省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发布的T/HNZLJC 001—2019《临高农业公用标识使用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HNZLJC》制定。T/HNZLJC 001—2019《临高农业公用标识使用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海南省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海南省质量检测行业协会
2020年03月0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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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海南省质量检测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60000MJP1016662 | 发证机关 | 海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开展质量检测的交流、培训、宣传、咨询,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承办政府委托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和东梅 | ||
依托单位名称 | 无 | ||
通讯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保明新村68号 | 邮编 : 5703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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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HNZLJC 001—2019 | ||
中文标题 | 临高农业公用标识使用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99 有关农业和林业的其他标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9 其他农业 |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9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12月30日 | ||
起草人 | 符巍瀚、刘孝高、陈元才、郑文光、王运波、洪德禄、刘正敏、李开鹏、王德、张舒铠、张冬雅、罗少茹、吴心冬 | ||
起草单位 | 临高县农业农村局、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海南阿里农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临高农业公用标识、临高农业公用标识标准制作图、临高农业公用标识放大、缩小比例关系、临高农业公用标识标准色、临高农业公用标识标准色应用、临高农业公用标识文字基本标准结构、临高农业公用标识在不同包装上的使用以及临高农业公用标识在其他地方的使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对产自临高县的农产品进行标识,也适用于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各类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他相关应用对象进行形象标识。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术语和定义; 公用标识; 公用标识标准制作图; 公用标识放大、缩小比例关系; 公用标识标准色; 公用标识标准色应用; 公用标识文字基本标准结构; 公用标识在不同包装上的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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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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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3/2 14:40:13 | ||
*由海南省质量检测行业协会于2020/3/2 14:40:1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3/2 1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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