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发布的T/CCGA 10003—202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医用气瓶安全处理指南(试行)》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CGA》制定。T/CCGA 10003—202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医用气瓶安全处理指南(试行)》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2020年02月0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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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2459D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业务培训 专业展览 书刊编辑 技术交流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洑春干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6号天建大厦二层 202室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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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CGA 10003—2020 | ||
中文标题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医用气瓶安全处理指南(试行) | ||
英文标题 | Guidelines for Safe Handing of Medical Gases Cylinder in case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J74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33 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2月05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2月05日 | ||
起草人 | 洑春干、李红、龚小玲、向松庭、陈洁、付欣、张鸣遥、王国英、张龙、王延辉、康瑞 | ||
起草单位 |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武汉钢铁集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太原市欣易得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贵州润达气体有限公司、石家庄福利特气体有限公司、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 980 医院、北京中瑞易安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指南规定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处理和消毒可能受到细菌、病毒等污染的医用 气瓶、运输车辆及辅助设备的原则和程序。 本指南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医院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气瓶。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居民家中使用的气瓶、非医院医疗机构的使用的气瓶,可参照执行。 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传染病医院、科室使用的医用气瓶,也可参照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标准对医院医疗机构气瓶的收集、回厂、消毒,以及对运输车辆及辅助设备和充装设施或库房的消毒进行了规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的消毒,指南规定应在56°C以上保持30分钟。另外,对运输车辆及辅助设备和充装设施或库房的消毒方面,指南也作出详细规定。标准的制定有助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可能受到细菌、病毒等污染的医用气瓶、运输车辆及辅助设备面临处理和消毒的难题。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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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2/5 20:31:49 | ||
*由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于2020/2/5 20:31:4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2/5 20: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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