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T/FJSIA 001-2016《软件企业评估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FJSIA》制定。T/FJSIA 001-2016《软件企业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
2017年04月1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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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50000726469027T | 发证机关 | 福建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咨询服务、技术推广、学术交流、宣传教育。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志雄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福州市杨桥东路19号尚林苑南楼1601 | 邮编 : 35000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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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FJSIA 001-2016 | ||
中文标题 | 软件企业评估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software enterpris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080 软件开发和系统文件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1 软件开发 | ||
发布日期 | 2016年07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16年07月01日 |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张林、杨萍萍、侯济恭、赵伟、施政、辜华、陈榕、林英、鲁维逸、林晋发、曾忠诚、林峥源、田中敏、黄炳裕、郑超群。 | ||
起草单位 | 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软件有限公司、福建富士通信息软件有限公司、福建联迪商用设备有限公司、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星瑞格软件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软件企业在企业资质、研发能力、经营收入、质量保证、软件产品和企业诚信等方面的要求,亦规定了软件企业的评估要求和评估结果的应用及软件企业评估机构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软件企业的评估过程。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总则 软件企业的评估采用自愿原则。 5 软件企业能力要求 5.1 企业资质要求 a)具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资质; b)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并正常运营; c)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d)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e)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5.2 研发能力6 企业诚信要求 a)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近三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b)企业应对所出具的企业经营财务情况、软件产品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 c)企业应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持续改进客户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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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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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于2017/4/18 10:05: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4/18 1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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