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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保产品促进会自我承诺

  天津市环保产品促进会发布的T/APEP 1002-2017《绿色人造板评价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APEP》制定。T/APEP 1002-2017《绿色人造板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天津市环保产品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天津市环保产品促进会
2017年07月03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天津市环保产品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120000596143618A 发证机关 天津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环保产品的宣传、培训、咨询、论证、展会、社会监督、产品开发推广、消费投诉、调研,依法参与各类公益诉讼,环保标准的制修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赟城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A317 邮编 : 30017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APEP 1002-2017
中文标题   绿色人造板评价标准
英文标题   Friendly wood-based panel Evaluation Standard
国际标准分类号   79.060.01 木基板材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B70 人造板
国民经济分类   C2023 刨花板制造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实施日期   2017年10月01日
废止日期  
起草人   王毅、高亮、陈旭、张赟城、史洪涛
起草单位   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欧派商贸有限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巴迈隆木业有限公司、河北霖江木业有限公司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人造板材及其制品(地板、墙板等)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评价及监督管理和标识。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在人造板原料来源、生产、使用过程及最终处理等方面都提出了要求;在保证产品理化指标的基础上,严格了产品有害物质排放指标;对不同等级的产品室内使用量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统一了产品的检测方法,避免了不同人造板检测方法不一致,指标不具备可比性的问题;强调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保问题。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由天津市环保产品促进会于2017/7/3 10:18:3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7/3 1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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