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发布的T/SICCA 006—2019《空气净化用负离子液体》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ICCA》制定。T/SICCA 006—2019《空气净化用负离子液体》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2019年12月3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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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501780092E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行业调研、行业统计、信息发布、技术培训、标准制定、编辑出版、会展招商、产品推介、中介咨询、资质审核、国内外合作交流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金汝庭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弄7号楼306室 | 邮编 : 200436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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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ICCA 006—2019 | ||
中文标题 | 空气净化用负离子液体 | ||
英文标题 | Anion liquid for air purifica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040.30 化学试剂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24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12月30日 | ||
起草人 | 王芳、徐斌、唐小惠、朱跃鹏、惠倩、施建华、彭静 | ||
起草单位 | 上海心动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上海市认证协会、浙江绿城房屋服务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宝尊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浦江兄弟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用负离子液体的技术要求和定义、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净化人居环境空气为主要目的的负离子液体产品。 | ||
主要技术内容 | 4.1 感官指标 外观及稳定性:不分层、无明显机械杂质的均匀液体;加热或冷却后恢复至常温(20℃±5℃)时观察无结晶、无变色现象,无异味、无分层现象。 4.2 理化指标 负离子液体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负离子液体的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氧化还原电位(ORP)(25℃,100%溶液) mV ≤-20 总溶解性固体含量(TDS)(25℃,100%溶液) mg/L ≥10000 净化性能,% 污染物净化效率 Ⅰ类 Ⅱ类 甲醛 ≥85 ≥7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80 ≥65 4.3 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中规定的有害物质均不得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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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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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19/12/30 14:48:19 | ||
*由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于2019/12/30 14:48:1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12/30 14: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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