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标准化学会自我承诺
杭州市标准化学会发布的T/HZAS 1—2019《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指标体系》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HZAS》制定。T/HZAS 1—2019《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指标体系》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杭州市标准化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杭州市标准化学会
2019年12月2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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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杭州市标准化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1005019020883 | 发证机关 | 杭州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咨询、交流、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振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石祥路688号706室 | 邮编 : 3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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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HZAS 1—2019 | ||
中文标题 | 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指标体系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1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O8290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16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10月16日 | ||
起草人 | 李春龙、蓝智伟、邵翰云、张文谦、童良明、周思奇、吴晓群、李南阳、周莎、周佳、孙卓、张晴 | ||
起草单位 | 杭州万维质量发展研究院、杭州市桐庐县莪山畲族乡人民政府、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金华市武义县柳城畲族镇人民政府、金华市兰溪市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温州市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衢州市龙游县沐尘畲族乡人民政府、丽水市云和县安溪畲族乡人民政府、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人民政府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民族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等指标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的创建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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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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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19/12/25 13:56:39 | ||
*由杭州市标准化学会于2019/12/25 13:56:3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12/25 13: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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