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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发布的T/JSAI 003—2019《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SAI》制定。T/JSAI 003—2019《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
2019年11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
登记证号 51320000MJ5500855M 发证机关 江苏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研究交流、科普宣传、咨询服务、会议服务、会员培训、出版内刊、承接政府委托事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高阳
依托单位名称 南京大学
通讯地址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计算机系502室 邮编 : 210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JSAI 003—2019
中文标题   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规范
英文标题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regional Big Data open sharing and applicat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I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8日
实施日期   2019年11月18日
起草人   推荐人
起草单位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产业处、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评估以开展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的县(市、区)为对象,分为综合类和特色类:
a) 综合类:重点对区域数据开放共享以及在各领域应用探索情况进行评估。数据开放共享及应用探索工作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
b) 特色类:重点对在特定行业、领域开展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情况进行评估。特定行业、领域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的工作主体是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承担探索任务的县(市、区)。例如:市级卫健部门作为工作主体,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并确定该市某所辖县(市、区)承担相关任务。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19/11/26 3:55:28

*由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于2019/11/26 3:55:2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11/26 3: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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