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发布的T/JSAI 003—2019《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SAI》制定。T/JSAI 003—2019《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
2019年11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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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MJ5500855M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研究交流、科普宣传、咨询服务、会议服务、会员培训、出版内刊、承接政府委托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高阳 | ||
依托单位名称 | 南京大学 | ||
通讯地址 |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计算机系502室 | 邮编 : 2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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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JSAI 003—2019 | ||
中文标题 | 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规范 |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regional Big Data open sharing and applica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18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11月18日 | ||
起草人 | 推荐人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产业处、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评估以开展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的县(市、区)为对象,分为综合类和特色类: a) 综合类:重点对区域数据开放共享以及在各领域应用探索情况进行评估。数据开放共享及应用探索工作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 b) 特色类:重点对在特定行业、领域开展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情况进行评估。特定行业、领域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的工作主体是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承担探索任务的县(市、区)。例如:市级卫健部门作为工作主体,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并确定该市某所辖县(市、区)承担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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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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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19/11/26 3:55:28 | ||
*由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于2019/11/26 3:55:2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11/26 3: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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