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救援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发布的T/CADERM 2008—2019《房颤中心(基层版)建设与评估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DERM》制定。T/CADERM 2008—2019《房颤中心(基层版)建设与评估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
2019年10月3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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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 | ||
登记证号 | 社证字第4862号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 学术交流 教育培训 成果推广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宗浩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正统创意中心6号楼107 | 邮编 : 100028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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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DERM 2008—2019 | ||
中文标题 | 房颤中心(基层版)建设与评估标准 | ||
英文标题 | Atrial fibrillation center (primary hospital)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criteria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05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31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12月02日 | ||
起草人 | 黄从新、葛均波、霍勇、张澍、黄德嘉、陈林、陈明龙、陈韵岱、丁燕生、范洁、黄鹤、姜健、李毅刚、刘育、欧阳非凡、苏晞、汤宝鹏、王景峰、吴立群、吴延庆、徐健、徐亚伟、于波、袁义强、郑良荣、郑强荪、钟敬泉、周胜华、唐艳红。 | ||
起草单位 | 心血管健康(苏州工业园区)研究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福建省立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房颤中心建设的基本条件与资质、房颤患者的评估及救治、培训与教育、持续改进、房颤中心评估、房颤中心评估结论。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房颤导管消融的医院房颤中心建设与评估工作。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缩略语 5 基本条件与资质 6 房颤患者的诊断及救治 7 培训与教育 8 持续改进 9 房颤中心评估 10 房颤中心评估结论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房颤中心组织机构建设要求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房颤中心标识示例 18 附录C (规范性附录)房颤中心评估细则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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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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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于2019/10/31 16:48:2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10/31 16: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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