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个人登录 | 团体登录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发布的T/CADERM 2008—2019《房颤中心(基层版)建设与评估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DERM》制定。T/CADERM 2008—2019《房颤中心(基层版)建设与评估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
2019年10月3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
登记证号 社证字第4862号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理论研究 学术交流 教育培训 成果推广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宗浩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正统创意中心6号楼107 邮编 : 100028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ADERM 2008—2019
中文标题   房颤中心(基层版)建设与评估标准
英文标题   Atrial fibrillation center (primary hospital)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criteria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C05
国民经济分类   Q841 医院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实施日期   2019年12月02日
起草人   黄从新、葛均波、霍勇、张澍、黄德嘉、陈林、陈明龙、陈韵岱、丁燕生、范洁、黄鹤、姜健、李毅刚、刘育、欧阳非凡、苏晞、汤宝鹏、王景峰、吴立群、吴延庆、徐健、徐亚伟、于波、袁义强、郑良荣、郑强荪、钟敬泉、周胜华、唐艳红。
起草单位   心血管健康(苏州工业园区)研究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福建省立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房颤中心建设的基本条件与资质、房颤患者的评估及救治、培训与教育、持续改进、房颤中心评估、房颤中心评估结论。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房颤导管消融的医院房颤中心建设与评估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缩略语 
5 基本条件与资质 
6 房颤患者的诊断及救治 
7 培训与教育 
8 持续改进 
9 房颤中心评估 
10 房颤中心评估结论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房颤中心组织机构建设要求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房颤中心标识示例 18
附录C (规范性附录)房颤中心评估细则 19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由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于2019/10/31 16:48:2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10/31 16:48:23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