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餐饮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梅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发布的T/GDMZCX 004—2019《客家菜 红焖肉烹饪工艺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MZCX》制定。T/GDMZCX 004—2019《客家菜 红焖肉烹饪工艺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梅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梅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2019年11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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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梅州市餐饮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14007848960430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梅州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举行学术交流培训,行业技能比赛,办理劳务输出,行业品牌认证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钢文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梅州市学院路15号梅州农业学校内 | 邮编 : 51401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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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MZCX 004—2019 | ||
中文标题 | 客家菜 红焖肉烹饪工艺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4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H621 正餐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30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11月30日 | ||
起草人 | 陈钢文、谢荣欢、黄俊鹏、杨达春 | ||
起草单位 | 梅州市餐饮行业协会、中国客家菜研发培训基地、陈钢文技能大师工作室、梅州市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红焖肉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 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 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红焖肉。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原料及要求 4.1 原料 4.1.1 原材料 带皮五花肉750克。 4.1.2 调味料 精盐6克,味精5克,白砂糖10克,生抽30克,老抽5克,胡椒粉5克,娘酒15 克,红粬粉3克,花生 油1000克(主要用于五花肉过油)。 4.1.3 料头 蒜子50克,干鱿鱼片20克,发好香菇件50克。 4.2 要求 4.2.1 原材料、调味料、料头应分别符合 GB/T 317、GB/T 1534、GB 1886.19、GB 2707、GB 2721、 GB 2762、GB 2763、GB 7096、GB/T 7900、GB/T 8967、GB/T 18186、SC/T 3208、DBS 44/002 的规定。 4.2.2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4.2.3 选用新鲜肉厚的带皮五花肉。 4.2.4 将五花肉去毛洗净,切成 3 至 4 厘米宽的长条,放入水中煮熟、捞起。 6 制作工艺 6.1 刀工及初步熟处理 6.1.1 将煮熟的五花肉切成 3.5 厘米×3.5 厘米方块。 6.1.2 将五花肉放入高油温(150℃—180℃)中稍炸一下,去除表面多余的油。 6.2 烹调 把鱿鱼、香菇煸香,加入炸好的五花肉,放入水、蒜头和所有的调味料, 直接用慢火焖至肉质起胶, 色泽红亮,软糯浓香即可出锅。 8 质量要求 8.1 色泽 造型完整美观, 色泽红亮自然、芡汁鲜明。 8.2 香味 肉香味突出,香气馥郁、沁人心扉。 8.3 口味 咸鲜味,汁香味浓,肥而不腻。 8.4 质感 肉质起胶,软糯而不柴,入口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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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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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梅州市餐饮行业协会于2019/10/31 8:03:1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10/31 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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