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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救援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发布的T/CADERM 2004—2019《胸痛中心(标准版)再评估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DERM》制定。T/CADERM 2004—2019《胸痛中心(标准版)再评估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
2019年10月3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
登记证号 社证字第4862号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理论研究 学术交流 教育培训 成果推广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宗浩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正统创意中心6号楼107 邮编 : 100028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ADERM 2004—2019
中文标题   胸痛中心(标准版)再评估标准
英文标题   Chest pain center(standard hospital) reaccreditation criteria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C05
国民经济分类   Q841 医院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实施日期   2019年12月02日
起草人   霍勇、葛均波、向定成、方唯一、颜红兵、陈纪言、王伟民、王乐丰、于波、王焱、苏晞、曲新凯、傅向华、黄岚、张瑞岩、王景峰、刘斌、李建平、葛雷、李丽君、郑杨、刘健、伍贵富、袁祖贻、徐亚伟、李国庆、万征、朱莉、聂绍平、李保、荆全民、蔡琳、陈韵岱、陈玉国、李浪、关怀敏、姜铁民、秦伟毅、范觉新、杨丽霞、董少红、余宏伟、刘惠亮、刘峰、丛洪良、李春洁、卢一郡、韩冰、孙玉红、马依彤、程晓曙、陈茂、张钲、王建安、贾绍斌、马礼坤、石蓓。
起草单位   心血管健康(苏州工业园区)研究院、解放军广州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胸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武警部队后勤学院附属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解放军昆明总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武警总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九龙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宁夏医科大学附总医院、安徽省立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胸痛中心评估到期后的再评估要求,再评估流程、方法和内容,再评估结论。 本标准适用于已通过胸痛中心首次评估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胸痛中心的再次评估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缩略语
5再评估要求
6再评估流程、方法和内容
7再评估结论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由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于2019/10/30 23:28:3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10/30 23: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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