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发布的T/CCPEF 025—2016《中国生态良品 野生蓝莓果汁饮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CPEF》制定。T/CCPEF 025—2016《中国生态良品 野生蓝莓果汁饮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
2016年11月2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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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2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专业展览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孟繁志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3号楼102室 | 邮编 : 10071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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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CPEF 025—2016 | ||
中文标题 | 中国生态良品 野生蓝莓果汁饮料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20 食品工艺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X00/09 食品综合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52 饮料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16年10月11日 | ||
实施日期 | 2016年11月20日 |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鞠联合、袁雅娟、于浩淼、孙景波、张志民 | ||
起草单位 | 大兴安岭蓝莓产业协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野生蓝莓果汁饮料的分类、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野生蓝莓果汁、野生蓝莓果、白砂糖、蜂蜜、果葡糖浆为原料,添或不添加柠檬酸、苯甲酸钠,经挑选、榨汁、调配、均质、过滤、加或不加野生蓝莓果粒、灌装、灭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果汁含量大于10%的野生蓝莓果汁饮料。 | ||
主要技术内容 | 1.分类 1.1野生蓝莓果汁饮料:以水、野生蓝莓果汁、白砂糖、蜂蜜、果葡糖浆为原料,添或不添加柠檬酸、苯甲酸钠,经挑选、榨汁、调配、均质、过滤、灌装、灭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果汁含量大于10%的野生蓝莓果汁饮料。 1.2野生蓝莓果肉饮料:以水、野生蓝莓果、白砂糖、蜂蜜、果葡糖浆为原料,添或不添加柠檬酸、苯甲酸钠,经挑选、榨汁、调配、均质、过滤、灌装、灭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果汁含量大于10%的野生蓝莓果汁饮料。 1.3野生蓝莓果粒果汁饮料:以水、野生蓝莓果、白砂糖、蜂蜜、果葡糖浆为原料,添或不添加柠檬酸、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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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
标准文本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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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于2016/11/24 11:46:0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6/11/24 11: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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