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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温州市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发布的T/WZOHOA 01—2019《“瓯海眼镜”浙江区域名牌标识获准使用条件》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WZOHOA》制定。T/WZOHOA 01—2019《“瓯海眼镜”浙江区域名牌标识获准使用条件》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温州市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温州市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
2019年10月14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温州市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33030450213261XU 发证机关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业务范围 组织、协调、维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爱松
依托单位名称 温州市瓯海区工商业联合会
通讯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经融服务中心A-3幢7楼 邮编 : 325006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WZOHOA 01—2019
中文标题   “瓯海眼镜”浙江区域名牌标识获准使用条件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81.040.01 玻璃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411 日用杂品制造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5日
实施日期   2019年10月20日
起草人   王坤、林步春、吴郭华、蔡凯红、郑佩佩、潘毓
起草单位   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眼镜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瓯海区眼镜产品生产企业获准使用“瓯海眼镜”浙江区域名牌标识所要求达到的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瓯海区行政区域内的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申请使用“瓯海眼镜”浙江区域名牌标识。
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规定了基本条件、管理体系、资源条件、产品标准、产品质量控制、企业品牌宣传、售后服务建设、企业发展计划。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由温州市瓯海区眼镜行业协会于2019/10/14 23:51:4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10/14 23: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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