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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发布的T/CAQI 26-2017《中小学教室空气质量测试方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QI》制定。T/CAQI 26-2017《中小学教室空气质量测试方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17年02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13027C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技术交流 专业培训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于丽君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邮编 : 100029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AQI 26-2017
中文标题   中小学教室空气质量测试方法
英文标题   Indoor air quality test methods for classroom of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30 工作场所空气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E492 管道和设备安装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11日
实施日期   2017年02月01日
废止日期  
起草人   邓高峰、岳仁亮、杨英霞、邓瑞德、刘子玉、段蕊、伍品、杨彬、邱兆云、高麟、关丽、周翔、杨顺鑫、张国庆、文炎、林景祥、黎泽明、谢小保、张庆松、徐领青、杨超、李岳山、佟昊、蒋璋、廖桑。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成都易态易优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温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科罗迪托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北京东方计量测试研究所、江苏中科睿赛污染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兰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教室空气质量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及新建中小学校的普通教学教室,其它类似用途的室内环境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空气环境。
主要技术内容   中小学教室空气质量的测试,应在空调采暖系统正常运行、门窗关闭、室内正常教学,相关通风系统正常开启1h后进行。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教室内二氧化碳(CO2)、可吸入颗粒物(PM2.5)、臭氧(O3)浓度的测定,应在有人工况下进行。至少连续测试1个小时,包含1节完整课时45min、课间10min和后节课时5min。有人工况测试时,上课期间,门、窗关闭,下课时,门可以随意开启,不得开窗。
教室内甲醛(HCHO)、氨(NH3)、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测定,可在无人工况下进行,至少连续采样45m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于2017/2/10 14:49:0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2/10 14: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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