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旅游协会自我承诺
上海市长宁区旅游协会发布的T/SCDTA 001—2019《在线旅游平台 旅行社产品(境内)退赔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CDTA》制定。T/SCDTA 001—2019《在线旅游平台 旅行社产品(境内)退赔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市长宁区旅游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长宁区旅游协会
2019年06月0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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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上海市长宁区旅游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10105501120641P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促进长宁旅游事业的发展,组织经验交流,沟通旅游信息,加强协会联络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跃年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99号321室 | 邮编 : 20005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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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CDTA 001—2019 | ||
中文标题 | 在线旅游平台 旅行社产品(境内)退赔服务规范 | ||
英文标题 | Online Travel Platform—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Refund and Compensation of Domestic Tour Product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20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16 | ||
国民经济分类 | R9030 休闲观光活动 |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06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08月01日 | ||
起草人 | 周卫红、任雁、邵月红、张菜斌、刘巧玲、邵大雷、李萍、柏嘉柱、王志明、卢丽、杨辰禕、王健、陈斌 | ||
起草单位 | 上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驴妈妈兴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一起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东礼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行知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乐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新尚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毅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山川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从旅游者和在线旅游平台两大相关方的角度,规范了在线旅游平台对其出售的旅行社产品(境内)退赔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要求。对于适用于本标准的旅行社产品的退赔受理范围、退赔流程、处置时间及要求、特殊情况下的处置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优化了在线旅游平台的退赔服务与售后服务管理。 本标准第5章的服务要求,是依据旅游者退赔体验与退赔服务的关键接触点对在线旅游平台提供退赔服务作出的规定,确保其可达到满足旅游者期望的服务质量。第6章的管理要求,是在线旅游平台实现退赔服务的管理要求,确保其具备满足旅游者退赔要求的能力。在线旅游平台宜选择适当的服务技术和方法满足或超越上述服务及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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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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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市长宁区旅游协会于2019/6/6 9:45:4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6/6 9: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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