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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T/URTA 0001—2019《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URTA》制定。T/URTA 0001—2019《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2019年04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登记证号 51440300358265820P 发证机关 深圳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会员交流,会员培训,产业技术研究、推广,提升会员企业质量、安全水平。(具体详见该会《章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新文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深云车辆段NOCC大楼C座7楼01-02、12-20单元 邮编 : 518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URTA 0001—2019
中文标题   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
英文标题   Suspended Rubber-Tyred Tram System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G541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6日
实施日期   2019年04月26日
起草人   李爱东、王建才、徐凌雁、寇胜宇、郭 臣、冯 雁、张 洁、王宝振、姜艳丽、魏 强、祁 帆、钟 燕、钟 勇、谢建良、刘秋生、谢宗桀、肖志春、黄 亮、张智鹏、王明星、张文伉、徐伟棠、朱 淋、奉 鹏、包 晗、陶 牧、徐 鸿、刘永平、张 宁、郑进炫、陈胜波、马宝富、谢 波、杨则刚、吴国平、王 凯、张水清、钟 敏、文渊博、张 鹏、房 磊。
起草单位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京兰中唐空铁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的总则、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车辆、限界、线路、道岔与车档、轨道梁桥、车站建筑、结构工程、通风与空调、给水与排水、车站辅助设备、供电、通信与乘客服务、信号、综合监控与运维管理、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防灾、环境保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80km/h、专用路权,以高架敷设方式为主,高峰小时单向客运量不超过1万人次小运量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的建设工程。 旅游景区、产业园区、机场等区域内的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总则、术语与符号、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车辆、限界、线路、道岔与车档、轨道梁桥、车站建筑、结构工程、通风与空调、给水与排水、车站辅助设备、供电、通信与乘客服务、信号、综合监控与运维管理、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防灾、环境保护和三个附录。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由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于2019/4/26 18:24:4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4/26 18: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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