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T/URTA 0001—2019《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URTA》制定。T/URTA 0001—2019《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2019年04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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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358265820P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会员交流,会员培训,产业技术研究、推广,提升会员企业质量、安全水平。(具体详见该会《章程》)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新文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深云车辆段NOCC大楼C座7楼01-02、12-20单元 | 邮编 : 518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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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URTA 0001—2019 | ||
中文标题 | 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 | ||
英文标题 | Suspended Rubber-Tyred Tram System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41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 ||
发布日期 | 2019年04月26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04月26日 | ||
起草人 | 李爱东、王建才、徐凌雁、寇胜宇、郭 臣、冯 雁、张 洁、王宝振、姜艳丽、魏 强、祁 帆、钟 燕、钟 勇、谢建良、刘秋生、谢宗桀、肖志春、黄 亮、张智鹏、王明星、张文伉、徐伟棠、朱 淋、奉 鹏、包 晗、陶 牧、徐 鸿、刘永平、张 宁、郑进炫、陈胜波、马宝富、谢 波、杨则刚、吴国平、王 凯、张水清、钟 敏、文渊博、张 鹏、房 磊。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京兰中唐空铁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的总则、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车辆、限界、线路、道岔与车档、轨道梁桥、车站建筑、结构工程、通风与空调、给水与排水、车站辅助设备、供电、通信与乘客服务、信号、综合监控与运维管理、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防灾、环境保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80km/h、专用路权,以高架敷设方式为主,高峰小时单向客运量不超过1万人次小运量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的建设工程。 旅游景区、产业园区、机场等区域内的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总则、术语与符号、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车辆、限界、线路、道岔与车档、轨道梁桥、车站建筑、结构工程、通风与空调、给水与排水、车站辅助设备、供电、通信与乘客服务、信号、综合监控与运维管理、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防灾、环境保护和三个附录。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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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于2019/4/26 18:24:4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4/26 18: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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