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CAS 320—2018《家用电冰箱非稳定运行噪声评价方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S》制定。T/CAS 320—2018《家用电冰箱非稳定运行噪声评价方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标准化协会
2019年03月2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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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41-6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秀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 邮编 : 100048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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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S 320—2018 | ||
中文标题 | 家用电冰箱非稳定运行噪声评价方法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7.040.30 家用制冷设备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25日 | ||
实施日期 | 2018年09月25日 | ||
起草人 | 江俊、朱小兵、潘坚、文坚、李欣、徐忻、蔡宁、亓新、刘建新、王松、张勤建、余健、任伟、曹诗亮、刘建如、潘毅广、刘忠宝、舒少仁、刘迎文、于玲、鲍宏福、李吉刚、陈建全、陈林、林淑勤、潘星、吴珩、苏涛、万程、吴晓丽、陈向峰、杨露、袁晓曦、孙轩。 | ||
起草单位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南京创维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电冰箱(包括冷藏冷冻箱、冷藏箱、冷冻箱)非稳定运行噪声的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和评价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由工厂装配、使用电机驱动压缩机获得制冷效果并采用空气自然对流或强制对流方式进行冷却的家用电冰箱(以下简称冰箱)的噪声评价。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电冰箱(包括冷藏冷冻箱、冷藏箱、冷冻箱)非稳定运行噪声的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和评价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由工厂装配、使用电机驱动压缩机获得制冷效果并采用空气自然对流或强制对流方式进行冷却的家用电冰箱(以下简称冰箱)的噪声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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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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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19/3/20 16:14:0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3/20 16: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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