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康复医学会自我承诺
上海市康复医学会发布的T/SRMA 4—2019《医联体脑卒中防治一体化康复管理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RMA》制定。T/SRMA 4—2019《医联体脑卒中防治一体化康复管理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市康复医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康复医学会
2019年03月1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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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上海市康复医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501771698J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学术研究交流、成果转化推广、教育培训、专业咨询、技术指导、科技评价和奖励、康复团体标准制定、接受政府委托项目等。(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郑洁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21号 | 邮编 : 20004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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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RMA 4—2019 | ||
中文标题 | 医联体脑卒中防治一体化康复管理指南 | ||
英文标题 | Guideline for Integrated Rehabilitation Management of Medical Consortium for Prevention of Strok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9 其他卫生活动 | ||
发布日期 | 2019年03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04月08日 | ||
起草人 | 郑洁皎、高文、林万隆、叶斌、陈瑶、裴彬、范永前、陈俊峰、杨群庆、金立、彭德荣、罗维、陶海琦、陈信耀 | ||
起草单位 |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临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范围 | 本标准提供了医联体脑卒中康复防治体系管理的指导和建议,给出了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随访、康复预防、急性期康复、恢复期康复、社区及家庭康复、康复转诊阶段需要考虑要点及关键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医务人员对脑卒中患者的康复、预防、诊治。 | ||
主要技术内容 | 全国每年240万例新发卒中,110万例卒中相关死亡,卒中幸存者中70%~80%因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为提高或细化脑卒中高危病人监测和干预、脑卒中单元急救能力建设、康复转诊标准和脑卒中防治信息化水平,需要利用医疗联合体的优势,以区域性医疗信息平台助力建设比较完善的、满足患者、医务人员和医保支付的区域性一体化脑卒中防治管理指南。本标准制定来源于华东医院-静安区康复联合体、静安区北部医共体、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2017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手册》、《中国脑梗死急性期康复专家共识》、《中国脑卒中护理指导规范》、《脑卒中等8个常见病种(手术)康复医疗双向转诊标准(试行)》、《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印发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中文版的通知》,基于ICF防治的结局评价,拟建立在康复医疗的筛查、预防与控制、双向转诊统一的标准化康复医疗体系建设,包括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及涵盖理解和交流、身体活动、自我照护、与人相处、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六个维度的随访,康复预防,急性期康复,恢复期康复,社区及家庭康复,康复转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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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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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市康复医学会于2019/3/15 10:02:2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3/15 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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