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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康复医学会自我承诺

  上海市康复医学会发布的T/SRMA 4—2019《医联体脑卒中防治一体化康复管理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RMA》制定。T/SRMA 4—2019《医联体脑卒中防治一体化康复管理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市康复医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康复医学会
2019年03月15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上海市康复医学会
登记证号 51310000501771698J 发证机关 上海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学术研究交流、成果转化推广、教育培训、专业咨询、技术指导、科技评价和奖励、康复团体标准制定、接受政府委托项目等。(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郑洁皎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21号 邮编 : 20004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RMA 4—2019
中文标题   医联体脑卒中防治一体化康复管理指南
英文标题   Guideline for Integrated Rehabilitation Management of Medical Consortium for Prevention of Strok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Q849 其他卫生活动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5日
实施日期   2019年04月08日
起草人   郑洁皎、高文、林万隆、叶斌、陈瑶、裴彬、范永前、陈俊峰、杨群庆、金立、彭德荣、罗维、陶海琦、陈信耀
起草单位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临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医联体脑卒中康复防治体系管理的指导和建议,给出了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随访、康复预防、急性期康复、恢复期康复、社区及家庭康复、康复转诊阶段需要考虑要点及关键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医务人员对脑卒中患者的康复、预防、诊治。
主要技术内容   全国每年240万例新发卒中,110万例卒中相关死亡,卒中幸存者中70%~80%因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为提高或细化脑卒中高危病人监测和干预、脑卒中单元急救能力建设、康复转诊标准和脑卒中防治信息化水平,需要利用医疗联合体的优势,以区域性医疗信息平台助力建设比较完善的、满足患者、医务人员和医保支付的区域性一体化脑卒中防治管理指南。本标准制定来源于华东医院-静安区康复联合体、静安区北部医共体、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2017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工作手册》、《中国脑梗死急性期康复专家共识》、《中国脑卒中护理指导规范》、《脑卒中等8个常见病种(手术)康复医疗双向转诊标准(试行)》、《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印发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中文版的通知》,基于ICF防治的结局评价,拟建立在康复医疗的筛查、预防与控制、双向转诊统一的标准化康复医疗体系建设,包括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及涵盖理解和交流、身体活动、自我照护、与人相处、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六个维度的随访,康复预防,急性期康复,恢复期康复,社区及家庭康复,康复转诊等。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由上海市康复医学会于2019/3/15 10:02:2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9/3/15 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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