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发布的T/CAQI 17-2016《过滤式空气净化器颗粒物净化性能分级》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QI》制定。T/CAQI 17-2016《过滤式空气净化器颗粒物净化性能分级》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17年01月1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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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027C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交流 专业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于丽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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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QI 17-2016 | ||
中文标题 | 过滤式空气净化器颗粒物净化性能分级 | ||
英文标题 | Graduation for particle purifying performance of filter-type air cleaner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7.030 家用电气设备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
发布日期 | 2016年11月11日 | ||
实施日期 | 2017年01月01日 |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顾士明、吴吉祥、杨冠东、张俊峰、李劲松、戴赛鹰、袁剑敏、王剑、杜少平、申海峰、谢小保、唐汉湘、赵莹颖、梁令坚、刘露、杨永强、周卓为、杨卓凡。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北京三五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个爸爸家庭智能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华盛昌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萨帝(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广州澳企实验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奇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新颐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过滤式空气净化器性对颗粒物净化性能分级的术语、定义和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房间和类似场所使用的过滤式空气净化器,或以过滤式为主的复合净化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单一静电或离子型净化原理的空气净化器; ——可穿戴、桌面型以及车载等小型空气净化器; ——医用、商用与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气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适用于房间和类似场所使用的过滤式空气净化器,或以过滤式为主的复合净化器。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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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于2017/1/18 15:44:1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1/18 15: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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