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发布的T/ZJNJ 003—2018《农用单体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JNJ》制定。T/ZJNJ 003—2018《农用单体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
2018年11月2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678764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教育培训、评价鉴定、学术期刊编辑出版、科技展览展示、承接政府服务项目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何勇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1702室 | 邮编 : 3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
标准编号 | T/ZJNJ 003—2018 | ||
中文标题 | 农用单体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40.01 农用建筑物和装置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9 其他农业 | ||
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24日 | ||
实施日期 | 2018年10月01日 | ||
起草人 | 苗承舟、应博凡、董玉玲、蒋玉萍、蒋深、陈志明、赵友东、周比开、 杜兆南、张根清 |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嘉善县天创 温室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富农温室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嘉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真合温室科 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单体钢架大棚设施的术语和定义、产品技术要求、安装、试验方法、验收 检验、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农用单体钢架大棚生产、安装、检验,其改进型产品可参照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安全性与稳定性 大棚结构及其所有构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能安全承受包括恒载在内的可能全部荷载组合 (风载、雪载等),任何构件危险断面的设计不应超过钢管材料的许用应力,大棚及其构件应有 足够的刚度和韧度,以抵抗纵、横方向挠曲、振动和变形,在允许荷载、压力、推力(风载、雪 载等)范围内不发生失稳现象。因外力作用局部损坏时,大棚结构作为一个整体应能保持稳定。 2 耐久性 大棚骨架的使用年限≥8年。大棚的所有金属结构零部件应采取必要的防腐蚀措施,主要构件 (拱杆、棚头立柱、纵拉杆、斜撑、拱杆联接件等)耐腐蚀时间≥10年。 3 荷载要求 大棚骨架两拱杆间采用拱杆连接件外接的“二段式”结构,应满足大棚整体承受风荷载≥10 级、雪荷载≥150mm雪厚的要求。 4 覆盖材料 覆盖材料应符合大棚内农作物生长需要。采用厚度≥0.07mm的防老化防雾滴聚乙烯、EVA等多 功能农膜,当覆盖膜表面带有活化剂,带有活化剂的膜面应朝内,不允许反装。其它方面符合GB 4455的要求。膜安装完成后,应在两拱之间安装压膜线。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
*由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于2018/11/15 13:40:4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11/15 13:40:45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