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发布的T/EERT 002—2018《“美丽”河流评价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EERT》制定。T/EERT 002—2018《“美丽”河流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18年11月1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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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3217020899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贯彻方针政策、咨询与培训、技术推广与创新、国际交流、承办政府委托的有关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胡芬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9层906室 | 邮编 : 31001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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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EERT 002—2018 | ||
中文标题 | “美丽”河流评价标准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
发布日期 | 2018年10月05日 | ||
实施日期 | 2018年11月14日 | ||
起草人 | 徐栋、周枭迪、朱东锋、陈斌、沈苾文、汪建英、胡芬、王培风、王楠、蔡丽娟、张坚瑶、胡孙坚、李尚会、戚益婷、严爱兰、金世伟、杨睿、钱钟海、赵敏辉。 | ||
起草单位 | 浙江河长学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水文局、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浙江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嘉兴久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河流评价,其它河流可参照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河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水体保护评价指标、生态建设评价指标、景观美学评价指标、水域文化评价指标、社会服务功能评价指标、评价报告、后评价和持续改进。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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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于2018/11/14 17:40:4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11/14 17: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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