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CAS 311.4—2018《电器电子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 第4部分:销售与售后服务》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S》制定。T/CAS 311.4—2018《电器电子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 第4部分:销售与售后服务》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标准化协会
2018年11月0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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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41-6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秀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 邮编 : 100048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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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S 311.4—2018 | ||
中文标题 | 电器电子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 第4部分:销售与售后服务 | ||
英文标题 | 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Part 4:Sales and after-sales servic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7.03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18年09月28日 | ||
起草人 | 蔡毅、田晖、李晓峰、王小炎、张佩佩、岳美媛、杨伟欣、傅世武、舒海、吕佩师、马玉新、张明杰、潘晓勇、彭玲、高秋、亓新、柳巍、曹焱鑫、贾丽娜、胡哲、张革、王小慧、冷欣新、童昕、靳敏、向东、薛彬、童辉、严春、顾复、张勃、马俊、李英顺、王海涛、鲁习金。 | ||
起草单位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青岛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青岛海尔中央空调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滚筒洗衣机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六安索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尊贵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深圳市爱博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霖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天津澳宏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中销售与售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要求,以及管理评审和持续改进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中的销售与售后服务管理,其他组织可参照使用。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部分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中销售与售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要求,以及管理评审和持续改进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中的销售与售后服务管理,其他组织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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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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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18/11/6 17:24:2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11/6 17: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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