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发布的T/GDES 20—2018《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ES》制定。T/GDES 20—2018《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
2018年11月0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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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341534772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政策宣传,调查研究,政策建议和咨询,交流与合作,技术服务,编辑出版内部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伍文虹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北二1013室 | 邮编 : 51032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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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ES 20—2018 | ||
中文标题 | 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 ||
英文标题 | Directives for assessment of green factory in printed circuit board manufacturing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L30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18年11月01日 | ||
起草人 | 姜涛、周丽、顾志明、刘华、伍文虹、刘丽、刘少林、吴凡、蔡宇凌、李丹丹、李东霜、张翠敏、王琳、王芳君、王建腾、胡佳洁、郑泽红、陈涛、胡伟华、梅德军、张道兵、程月龙、温竞、伍珂、王建华、祝晓静、李同新、何耀忠、程春霞 | ||
起草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广东财经大学、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深圳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三德冠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深圳市耐特电路板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达辉软性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达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绿色工厂的评价。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评价要求、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以及附录AB。附录AB对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做出了规范。 本标准的内容结合了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兼具合理性与实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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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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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于2018/11/1 11:31:2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11/1 1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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