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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日化商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日化商会发布的T/GDCDC 007—2018《化妆品用月桂酰肌氨酸钠》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CDC》制定。T/GDCDC 007—2018《化妆品用月桂酰肌氨酸钠》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日化商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日化商会
2018年10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广东省日化商会
登记证号 51440000712386749R 发证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宣传推广、学术研讨、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人才培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楚标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羊城同创汇编辑楼1406 邮编 : 51018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GDCDC 007—2018
中文标题   化妆品用月桂酰肌氨酸钠
英文标题   Sodium Lauroyl Sarcosinate for Cosmetic Use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40 表面活性剂及其他助剂
中国标准分类号   G43
国民经济分类   C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12日
实施日期   2018年10月12日
起草人   李泽勇、饶树良、余培荣、汪昌国、阮景波、黄劲松、王耀、刘丽红、卓琦
起草单位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雄化工有限公司、广东椰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狮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市科能化妆品科研有限公司、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省日化商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月桂酰肌氨酸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月桂酰氯和肌氨酸钠为原料,经酰化而制得的化妆品用月桂酰肌氨酸钠。
主要技术内容   月桂酰肌氨酸钠是典型的氨基酸表面活性剂,具有低毒性、低刺激性、良好的生物降解性、较佳的配伍性、抗菌和抗蚀性和优异的表面活性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日化、食品、金属加工、矿物浮选、农药调配以及生物医药等领域。月桂酰肌氨酸钠,根据固含量的不同,月桂酰肌氨酸钠主要分成30型和95型两种,其中30型为30%的水溶液,是目前最常见的产品形式;95型为含量为95%的固体粉末。30型和95型在化妆品中均广泛使用。
本标准对化妆品用月桂酰肌氨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进行规定。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公布修改单]T/GDCDC 007-2018《化妆品用月桂酰肌氨酸钠》广东省日化商会团体标准第1号修改单 2018/10/12 13:59:05

*由广东省日化商会于2018/10/12 13:59:0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10/12 13: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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