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自我承诺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发布的T/NAHIEM 005—2018《消臭袜》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AHIEM》制定。T/NAHIEM 005—2018《消臭袜》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2018年10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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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23742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专业展览、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窦熙照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10层 | 邮编 : 10004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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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AHIEM 005—2018 | ||
中文标题 | 消臭袜 | ||
英文标题 | Deodorant hosier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1.06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83 服饰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18年09月28日 |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梁国斌、陈 健、刘荣飞、林国栋、计红日、赵丹青、王焕呈、谢小保、程小勇、 马正升、姚正元、刘燕平、龚澎湧、詹玉和、吴继贤、丁静波、胡海艳、赵世显、张迎增 | ||
起草单位 | 上海爱丽纺织技术检验有限公司、浙江康洁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隐形盾鞋服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爱优恩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兴诺康纶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碧莎丹针纺有限公司、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诸暨市沁悦针织股份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洁宜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晓星国际贸易(嘉兴)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天津益康世纪抗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适康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泰克银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晋大纳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海宁市金百利袜业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妙抗保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抗菌产业分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臭味、抗菌、防臭、抗菌防臭和抗菌防臭袜等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抗菌防臭袜的安全性卫生要求和抗菌防臭性能。抗菌防臭袜的其他性能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混纺或交织制成,经抗菌防臭加工的袜子。 本标准不适用于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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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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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于2018/9/28 15:26:4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9/28 15: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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