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山东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SDAS 3-2016《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质量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DAS》制定。T/SDAS 3-2016《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质量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山东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山东标准化协会
2017年07月07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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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山东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00247 | 发证机关 | 山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培训,提供咨询服务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赵中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6-6号 | 邮编 : 25001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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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DAS 3-2016 | ||
中文标题 | 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质量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O791 家庭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16年10月13日 | ||
实施日期 |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齐国强、安东、吴萍、陈明然。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刘林昊、王东、齐峰、贾春财、张晓晖、朱贵财、焦丽萍、张奎明、李荣、庄玉龙、林致任、郑棋、韩玉武、崔忠华、冯哲、张磊、贾述涛、王琳凯、王婷婷、林强、孔超、谭冬、焦雪梅、刘先聚、石维娜、韩丽花、王慧萍、刘军霞、孔令吉、姜振涛、张代礼、李洲、李阳春、孙永刚、焦建华、王家智、张洪强、冯俊。 | ||
起草单位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东艾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理工大学、国家建筑材料工业陶瓷装饰装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艾顿空间净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河北艾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艾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温州辰光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艾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润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琳盛化工有限公司、青岛艾顿炜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旭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英邦(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绿碳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聚源康业商贸有限公司、包头市艾顿环保服务限公司、淄博春冉家居有限公司、淄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人员配置、服务管理、服务过程、服务行为、售后服务以及客户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服务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环境净化治理企业标准联盟成员室内环境净化治理过程和提供室内环境净化服务公司对净化服务的规范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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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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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山东标准化协会于2017/7/7 11:20:5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7/7 1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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