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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发布的T/CVIA 15—2011《智能网络电视售后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VIA》制定。T/CVIA 15—2011《智能网络电视售后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2018年08月13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02926D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郝亚斌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万达广场D座1001室 邮编 : 10004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VIA 15—2011
中文标题   智能网络电视售后服务规范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60.25 电视接收机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393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28日
实施日期   2011年12月28日
起草人   郝亚斌、刘军艮、谢伟锦、胥邦钦、蹇永彪、苗伟平、黄炳顺、颜杰先、贾俊生、钟彩芝、张嵬、何金华、杜长红、杜标、邹越
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惠州TCL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智能网络电视服务的定义和安装、调试、维修操作规范。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于2018/8/13 9:34:1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8/13 9: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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