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发布的T/CVIA 15—2011《智能网络电视售后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VIA》制定。T/CVIA 15—2011《智能网络电视售后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2018年08月1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2926D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郝亚斌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万达广场D座1001室 | 邮编 : 100040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VIA 15—2011 | ||
中文标题 | 智能网络电视售后服务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160.25 电视接收机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93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11年12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11年12月28日 | ||
起草人 | 郝亚斌、刘军艮、谢伟锦、胥邦钦、蹇永彪、苗伟平、黄炳顺、颜杰先、贾俊生、钟彩芝、张嵬、何金华、杜长红、杜标、邹越 |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惠州TCL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规范规定了智能网络电视服务的定义和安装、调试、维修操作规范。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
*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于2018/8/13 9:34:1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8/13 9:34:15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