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个人登录 | 团体登录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发布的T/CVIA 11—2011《网络电视多媒体通信功能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VIA》制定。T/CVIA 11—2011《网络电视多媒体通信功能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2018年08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02926D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郝亚斌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万达广场D座1001室 邮编 : 10004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VIA 11—2011
中文标题   网络电视多媒体通信功能要求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60.25 电视接收机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393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08日
实施日期   2011年04月08日
起草人   龚连发、刘红冰、李晓榕、梁进、刘永、王金宝、李典、姜钧凯、刘贤洪、康红娟。
起草单位   四川长虹集团、海信集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创维集团、TCL集团、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起草。北京品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六六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助。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以宽带为主要接入方式的集团、个人、家庭网络电视用户提供多媒体通信功能,初期,提供多媒体通讯、多媒体会议、高清视频会议、传真、视频广告、信息推送、消息/呈现/群组等功能。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于2018/8/10 15:30:4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8/10 15:30:43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