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发布的T/CVIA 11—2011《网络电视多媒体通信功能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VIA》制定。T/CVIA 11—2011《网络电视多媒体通信功能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2018年08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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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2926D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郝亚斌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万达广场D座1001室 | 邮编 : 10004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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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VIA 11—2011 | ||
中文标题 | 网络电视多媒体通信功能要求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160.25 电视接收机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93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11年04月08日 | ||
实施日期 | 2011年04月08日 | ||
起草人 | 龚连发、刘红冰、李晓榕、梁进、刘永、王金宝、李典、姜钧凯、刘贤洪、康红娟。 | ||
起草单位 | 四川长虹集团、海信集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创维集团、TCL集团、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起草。北京品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六六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助。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以宽带为主要接入方式的集团、个人、家庭网络电视用户提供多媒体通信功能,初期,提供多媒体通讯、多媒体会议、高清视频会议、传真、视频广告、信息推送、消息/呈现/群组等功能。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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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于2018/8/10 15:30:4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8/10 15: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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