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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发布的T/HBLS 0009—2018《荆楚大地 粗碾米》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HBLS》制定。T/HBLS 0009—2018《荆楚大地 粗碾米》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8年07月09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420000503583818X 发证机关 湖北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按核准章程规定的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万卫东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武汉市武昌中华路34号 邮编 : 430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HBLS 0009—2018
中文标题   荆楚大地 粗碾米
英文标题   Jingchu Dadi Roughly milled rice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A011 谷物种植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实施日期   2018年07月01日
起草人   熊宁 刘坚 倪姗姗 朱玫 陈轲 吴莉莉 毛红霞 肖静 范晓晖 边滔
起草单位   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沙洋县粮食局、京山县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天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粗碾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湖北省生产的稻谷或其加工的糙米为原料,经粗略碾磨加工制成的食用商品大米。
主要技术内容   4 质量要求
4.1 原料要求
稻谷
应符合GB 1350三等及以上质量要求。
糙米
应符合GB/T 18810的规定。
4.2 加工工艺
应采用清理、砻谷、碾米、分级、包装等工艺。
生产加工过程中除可使用符合GB 5749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
4.3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中以不完善粒含量、碎米总量和小碎米含量为定等指标。
表1 质量指标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不完善粒含量/%              ≤ 3.0 4.0 6.0
留皮度/%                    ≥ 7
碎米 总量/%               ≤ 10 15 25
 其中:小碎米含量/%   ≤ 1.0 1.5 2.0
杂质限量 总量/%               ≤ 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
水分含量 /%                ≤ 14.5
互混率 /%                  ≤         5.0
色泽、气味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4.4 卫生要求
原料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
生产过程应符合GB 13122、GB 14881 和GB/T 26630的规定。
生产过程中添加的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食品安全指标和检验按GB 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植物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5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JJF 1070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4.6 追溯信息
供应方应提供的追溯信息,见附录A。
5 检验方法
留皮度检验:按GB/T 5502执行,加工精度标准样品LS/T 15121、LS/T 15122、LS/T 15123,应在有效期内。
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按GB/T 5494执行。
水分含量检验:按GB 5009.3执行。
碎米含量检验:按GB/T 5503执行。
互混率检验:按GB/T 5493执行。
色泽、气味检验:按GB/T 5492法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扦样、分样
按GB/T 5491执行。
6.2 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GB/T 5490执行。
6.3 产品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6.4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按4.3检验。
6.5 判定规则
定等指标中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该等级质量要求的,则降为下一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其他质量指标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表1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
食品安全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判定为非食用产品。
初验不合格时,可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7 包装和标签
7.1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和卫生要求。
包装应牢固、无破损、封口严密,不应撒漏。
7.2 标签
标签标识除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外,还应注明最佳食味期限、原料品种名称、原料产地、留皮度、维生素B1含量等,标签标识内容示例参见附录B。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含量状况下的质量。
凡是采用本标准的粗碾米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标注。
8 储存和运输
8.1 储存条件
低温、低氧、避光储存。
8.2 运输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由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于2018/7/6 13:20:0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7/6 1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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