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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工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发布的T/CA 004—2017《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综合管廊 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制定。T/CA 004—2017《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综合管廊 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2018年06月2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085943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管理 技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秉科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17号 邮编 : 100195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A 004—2017
中文标题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综合管廊 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1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M759 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5日
实施日期   2018年06月30日
起草人   王晨光、季文涛、熊挺、张伟、柳献、柯慧敏、傅耘、刘祥群、文琪、魏永波、马拥军、曹日晖、谭晓莲、李建平
起草单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哲扬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工业综合研究所、同济大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盛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雅思达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综合管廊管理系统应不低于GB 50838-2015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及GB51274-2017《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综合管廊管理系统采用普遍适用的三层框架结构,可分为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它们在逻辑上是分开的,在物理上是允许存在交叉甚至完全融合成一体的。其中,感知层由各类传感器及控制器组成;网络层由区域控制单元(以下称ACU)组成,可进一步分为骨干网和接入网,为整个系统提供通信支撑;应用层由监控中心以及运行于监控中心的各种应用组成,它们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传感器感知管廊内的环境、人员、设备信息,并接入到ACU,再传输至监控中心,经ACU或监控中心的自动化或人工处理后,实时或非实时地反馈给现场控制器或对现场设备进行控制,以实现对城市综合管廊进行智能监控的目标。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由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于2018/6/21 13:57:1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6/21 13: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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