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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T/CPCIF 0006—2017《氨法脱硫副产硫酸铵》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PCIF》制定。T/CPCIF 0006—2017《氨法脱硫副产硫酸铵》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8年05月03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02715X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管理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成果鉴定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傅向升
依托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十六号楼 邮编 : 100723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PCIF 0006—2017
中文标题   氨法脱硫副产硫酸铵
英文标题   Ammonium sulfate produced by ammonia based desulfurization process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060.50 盐
中国标准分类号   G12
国民经济分类   C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2日
实施日期   2018年01月11日
起草人   庄相宁、孙丰阁、罗勇迎等
起草单位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等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规定了氨法脱硫副产硫酸铵的技术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表1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氮(N)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 20.0 5.3
水分(H2O)的质量分数/% ≤ 1.0 5.4
游离酸(H2SO4)的质量分数/% ≤ 0.3 5.5
镉(Cd)(以元素计)的质量分数/% ≤ 0.001 5.6
汞(Hg)(以元素计)的质量分数/% ≤ 0.0005 5.7
砷(As)(以元素计)的质量分数/% ≤ 0.001 5.8
铅(Pb)(以元素计)的质量分数/% ≤ 0.005 5.9
铬(Cr)(以元素计)的质量分数/% ≤ 0.005 5.10
氟化物(水溶性氟,以F-计)的质量分数/% ≤ 1 5.11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于2018/5/3 15:48:2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5/3 15: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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