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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T/CSE 002—2016《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SE》制定。T/CSE 002—2016《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教育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教育学会
2018年03月13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教育学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008243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书刊编辑、业务培训、专业展览、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银付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北路25号 邮编 : 100083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SE 002—2016
中文标题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水平评价标准(试行)
英文标题   Professional Level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Teachers Working in the Civilian-run Non-schooling Record Education Institut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8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P839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7日
实施日期   2016年10月27日
起草人   李子恒、李振雷、支梅、吴海波
起草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制定以《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标准(试行)》为基础,对初级、中级、高级教师的分级原则、适用对象、水平标准等进行了详细的界定,是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中小学)水平评价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培训机构教师、培训机构经营者,第三方认证机构可参照使用。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由中国教育学会于2018/3/13 17:05:0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3/13 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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