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T/CSE 002—2016《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SE》制定。T/CSE 002—2016《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教育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教育学会
2018年03月1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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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教育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08243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书刊编辑、业务培训、专业展览、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银付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北路25号 | 邮编 : 10008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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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SE 002—2016 | ||
中文标题 |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水平评价标准(试行) | ||
英文标题 | Professional Level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Teachers Working in the Civilian-run Non-schooling Record Education Institu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8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P839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 ||
发布日期 | 2016年10月17日 | ||
实施日期 | 2016年10月27日 | ||
起草人 | 李子恒、李振雷、支梅、吴海波 | ||
起草单位 | 中国教育学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制定以《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标准(试行)》为基础,对初级、中级、高级教师的分级原则、适用对象、水平标准等进行了详细的界定,是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中小学)水平评价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培训机构教师、培训机构经营者,第三方认证机构可参照使用。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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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教育学会于2018/3/13 17:05:0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3/13 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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