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143—2017《超高性能混凝土电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143—2017《超高性能混凝土电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18年02月2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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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4008240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约规 管理 标准 定额 可靠性 技能鉴定 培训资质 质量 咨询统计 展览 国际交流 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昆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 邮编 : 10076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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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 143—2017 | ||
中文标题 | 超高性能混凝土电杆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20 电力供应 | ||
发布日期 | 2017年05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17年08月01日 | ||
起草人 | 邢海军、祁锦明、李正、程永锋、安明喆、李占岭、刘光旺、马建春、李振福、张子富、吴华明、韩军科、吴春生、耿景都、王灿灿、李清华、武坤、朱彬荣、初金良、王旭明 |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鞍山铁塔开发研制中心、鞍山远达电网工程有限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学、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丽水供电公司、重庆宏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电杆的产品分类、原材料、混凝土配制及构造、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产品合格证、贮存与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通讯及接触网架空线路的电杆、照明支柱和信号机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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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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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18/2/28 9:15:0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8/2/28 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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