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自我承诺
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发布的T/GHDQ 4—2017《高寒地区纯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HDQ》制定。T/GHDQ 4—2017《高寒地区纯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
2017年12月2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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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220000677343531A | 发证机关 | 吉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科技成果推广、业务咨询服务、受托项目代理、编辑技术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海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 邮编 : 13005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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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HDQ 4—2017 | ||
中文标题 | 高寒地区纯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
英文标题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of Lithium-ion battery pack for electric vehicles in frigid region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220.99 其他电池和蓄电池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4 电池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17年10月26日 | ||
实施日期 | 2017年12月01日 | ||
起草人 | 谢海明、王立民、王丹、高长新、崔凤涛、闫国丰、李帅、郑建明、佟丽翠、 王勒言、李国莹、李英、于远彬、赵忠民、翟晟、赵克勤、孙国权、寇博超、徐明。 | ||
起草单位 | 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高寒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宽温动力电池产业技 术创新联盟、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汽集团研发总院、一汽集团新能源开发院、动力电池国 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一汽客车有限公司、北京华特时代电动汽车 技术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新能源汽车分公司、长春北车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吉林大 学汽车工程学院、长春汽车检测中心、吉林龙山有机硅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高寒地区纯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的测试条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寒地区纯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 | ||
主要技术内容 | 在本标准中,主要补充制定了纯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在-20℃、-30℃和-40℃温度下的性能指标。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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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于2017/12/23 11:43:3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12/23 11: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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