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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铸造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铸造协会发布的T/CFA 030802.2—2017《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FA》制定。T/CFA 030802.2—2017《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铸造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铸造协会
2017年12月28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铸造协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027073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管理 技术交流 咨询服务 专业展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立波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办公楼14层(南侧) 邮编 : 100044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FA 030802.2—2017
中文标题   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英文标题   Emission limit of air pollutants for foundry industry
国际标准分类号   25.180.01 工业炉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J31
国民经济分类   C313 黑色金属铸造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31日
实施日期   2017年10月01日
废止日期  
起草人   温 平、薛纪二、乔世杰、于瑞水、丁庆玲、尤丙夫、薛新华、梅金章、傅明康、彭 凡
起草单位   中国铸造协会、玫德集团有限公司、无锡西漳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山西华翔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普绿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共享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潍坊)铸锻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新合金有限公司、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科裕达铸造有限公司、金华万里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钢研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三联铸造有限公司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的适用范围、术语与定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独的铸造厂以及含铸造车间的企业的金属熔炼、造型、制芯、浇注、落砂、冷却、旧砂再生及铸后热处理和表面涂装等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铸造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   铸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分为两级;
1 级适用于一般地区,2 级适用于大气污染物防治重点地区.
排放级别 生产工序 设 备 排放浓度限值 监控
位置
   颗粒物 SO2 NOX VOCs NMHC 
1级 金属熔炼 冲天炉 40 100 150 - - 车间或生产设施
排气筒
  电弧炉、精炼炉 30 - 150 - - 
  燃气炉 20 50 200 - - 
  其他熔炼设备 20 - - - - 
 造型、制芯、浇注、落砂、冷却、砂再生 造型机、制芯机、抛丸机、落砂机、打磨机、砂再生等设备 20 - - 50 80 
2级 金属熔炼 冲天炉 20 60 100 - - 
  燃气炉 15 50 150 - - 
  电弧炉、精炼炉 15 - 150 - - 
  其他熔炼设备
                               15 - - - - 
 造型、制芯、浇注、落砂、冷却、砂再生 造型机、制芯机、抛丸机、落砂机、打磨机、砂再生等设备 15 - - 50 60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由中国铸造协会于2017/12/15 11:26: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12/15 11: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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