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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发布的T/CCPEF 005—2016《中国生态良品评定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CPEF》制定。T/CCPEF 005—2016《中国生态良品评定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
2017年12月14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176268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理论研究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专业展览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孟繁志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3号楼102室 邮编 : 100714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CPEF 005—2016
中文标题   中国生态良品评定标准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M751 技术推广服务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1日
实施日期   2016年11月20日
废止日期  
起草人   张鑫、张勖、王超、张仲凤、贾晓筱、孙毅、冯旭、徐扬、董正、李路。
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城镇分会、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设计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中国绿色生态研究中心、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设计有限公司、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森超经济研究(北京)有限公司、河南盛世地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河南大林林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大域无疆科技有限公司、国林博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益生同德投资有限公司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生态良品的生产、加工、营销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并作为评定机构对生态良品符合性评价的依据。
主要技术内容   5.1 生态基础要素
5.1.1 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产地范围及特征。
5.1.2 生态原产地产品的品牌(注册商标、专利权、自主知识产权)。
5.1.3 生态原产地产品的技术指标和相关标准。
5.1.4 生态原产地产品的清单及其相关质量。
5.1.5 生态原产地产品的行业地位。
5.1.6 科技创新水平。
5.2 生态核心要素
5.2.1 绿色环保型——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国家或地方生态建设和绿色环保的相关规定。
5.2.2 低碳节能型——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低碳节能的相关规定。
5.2.3 资源节约型——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资源节约的相关规定。
5.2.4 生态健康型——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安全卫生的相关规定。

6 产地环境
6.1 产品源自良好生态环境,包括无污染的林林、湿地、荒地、耕地等。
6.1.1 产地周围较大范围内森林覆盖率高、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维持自身生态系统和可持续生产的能力。
6.1.2 产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1995中的一级标准。
b)灌溉用水质符合GB5084-2005的规定。
c)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中一级标准。
6.1.3 产地应远离厂矿等污染源,与交通干线有一定的距离。
6.2 生产和加工无生态环境危害,适应当地的土壤和气候特点。
6.3 不得超过生态系统可持续生产的产量,不得对自然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对野生动植物物种造成威胁。
6.4 种子(苗)、幼苗(仔)来源合法,无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由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于2017/12/14 14:54:4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12/14 14: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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