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网购商会自我承诺
上海市网购商会发布的T/SHEPCC 310105001-F001—2017《生鲜电子商务 平台退换货服务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HEPCC》制定。T/SHEPCC 310105001-F001—2017《生鲜电子商务 平台退换货服务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上海市网购商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海市网购商会
2017年12月0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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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上海市网购商会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336415111D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网购相关行业调研、信用评价、项目评估、培训、展览、会议、编辑出版、中介咨询服务、国内外信息技术交流等。(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悦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88号413室 | 邮编 : 20001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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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HEPCC 310105001-F001—2017 | ||
中文标题 | 生鲜电子商务 平台退换货服务要求 | ||
英文标题 | Fresh food e-business Requirements on return and exchange service of the platform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00.20 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F52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 ||
发布日期 | 2017年12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18年04月01日 | ||
起草人 | 高峰、孙勇、陈中凯、高贇、薛静华、孙莫蕾、王良、范艳萍、马琳、宋轶勤、徐玉华、黄红。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上海易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菜管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都市生活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兰维乐(上海)食品有限公司、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从消费者和生鲜电商平台经营者两大利益相关方的角度,规范了生鲜电商平台退换货的服务要求和管理要求,对适用于本标准的生鲜商品退换货范围、24小时无理由退换货服务、48小时内因质量、服务、诚信等问题导致的退换货服务、可导致退换货的商品问题、服务问题以及作为商品问题之一的临近保质期判定规则等进行了明确界定。 本标准第5章规定的服务要求是生鲜电商平台退换货服务基于顾客体验与互动,感知交易服务“真实瞬间”的基本要求,确保其达到满足顾客期望的服务质量。生鲜电商平台宜选择适当的服务技术和方法满足或超越这些要求。第6章规定的管理要求是生鲜电商平台实现退换货服务提供的管理要求,确保其具备满足顾客体验要求的能力。生鲜电商平台宜选择适当的服务技术和方法满足或超越这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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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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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市网购商会于2017/12/6 17:14:3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12/6 17: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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