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软件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吉林省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T/JLSIA 001—2016《软件企业评估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LSIA》制定。T/JLSIA 001—2016《软件企业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吉林省软件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吉林省软件行业协会
2017年12月0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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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吉林省软件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220000724890707H | 发证机关 | 吉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宣传政策、人才培训、维护行业利益,技术交流、咨询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标准化。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吕彦伟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326号修正服务外包大厦7层710室 | 邮编 : 13005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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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JLSIA 001—2016 | ||
中文标题 | 软件企业评估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software enterpris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1 软件开发 | ||
发布日期 | 2016年10月08日 | ||
实施日期 | 2017年01月01日 |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魏凤宇、程进义、于丽颖、钟绍春、宋国华、华颜涛、王晨阳、田景成、巩建平。 | ||
起草单位 | 吉林省软件行业协会,吉林省启明软件园企业孵化有限公司,东北师大理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金阳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软件企业能力要求、评估要求、软件企业评估机构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软件企业的评估过程。适用于: a) 期望建立能力体系或评价自身能力的从事软件开发和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b) 受托评估软件企业能力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定组织; c) 意图评价和选择软件产品或软件服务的提供者的需方; d) 其他需要应用的场合。 | ||
主要技术内容 | 企业资质要求如下: a) 具有依法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资质; b)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信息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并正常运营; c) 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d)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e)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5.2 研发能力要求 软件企业研发能力要求如下: a) 软件企业应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加强软件开发环境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建设,改进软件开发过程,优化人才结构,不断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b) 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c)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应符合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 5.3 经营收入要求 企业经营收入如下: a) 企业应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高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b) 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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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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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吉林省软件行业协会于2017/12/4 15:52:1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12/4 15: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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