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个人登录 | 团体登录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自我承诺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发布的T/CQSES 02—2017《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QSES》制定。T/CQSES 02—2017《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2017年11月13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登记证号 51500000504023580L 发证机关 重庆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学术交流、出版刊物、咨询服务、培训人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方俊华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邮编 : 401147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QSES 02—2017
中文标题   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
英文标题   Voluntary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electroplating wastewater in Chongqing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N772 环境治理业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3日
实施日期   2017年11月13日
废止日期  
起草人   张卫东、杨和辰
起草单位   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重庆市电镀行业协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庆市电镀企业、电镀工业园区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电镀工业园区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电镀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以《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3的排放限值为基础,在国内现有电镀废水治理先进技术及其实际稳定运行案例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基础上,对电镀企业污水排放提出了较GB 21900-2008表3更为严格的排放限值,供行业内先进企业、工业园区自愿选择执行。电镀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或地方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由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于2017/11/13 10:42:1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11/13 10:42:12

评论